体育教师授课规范

1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时进度授课。每课要有教案,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,遇有特殊情况,需经体育教学部批准。

2、课前十五分钟到达体育教学部,准备所需器材、教具。按时上课,教师上课迟到或缺席以教学事故论。

3、教师授课时要注意教态和仪表,授课时应着运动衣鞋。无论公事、私事,授课期间均不得擅离教学岗位。

4、病事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经有关部门批准后,体育教学部统一安排,否则后果自负,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、代课或合班上课。

5、授课使用的器材、教具必须妥善保管,课后及时归还器材室,如有丢失、损坏,任课教师应登记说明。

6、加强课堂纪律,注意安全教育,防止伤害事故。如发生伤害事故,教师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,并向体育教学部及主管部门领导汇报。

7、学期考试结束时,须在一周内将员工成绩单送交体育教学部。不及格的员工原则上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完成补考工作。

为维护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以上各条请全体教职工互相监督,共同遵守。